本文將瓊斯及其"對沖"的理念介紹給了全世界。瓊斯并非華爾街第一個創建私募基金的人,但瓊斯所取得的非凡成就激發起了大眾對對沖的興趣。本文被視為對沖基金歷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1966年4月,卡蘿爾·盧米斯
"沒有對沖,我連安穩覺都睡不成。"盡管很多對沖基金的操盤手會這樣說,但他們仍認為自己成功的真正秘訣是,掌握有效的股票信息的能力及快速行動的決斷力。合伙公司的形式對這兩方面都很有裨益,因此對瓊斯的安排進行一番細致的觀察顯然是非常有意義的。
1952年,瓊斯把一家很普通的公司轉型為有限合伙公司,因為他的很多朋友迫切希望瓊斯能夠幫他們打理資金。瓊斯在吸納資金的同時也告誡這些新合伙人,他們可以從合伙公司取走資金,亦可投入新資金,但這只能在每個財年即將結束的時候進行。這個協議至今有效。不僅如此,瓊斯和其他負無限責任的普通合伙人要從負有限責任的合伙人賺取的凈利潤中,收取20%的提成。如今這已成為所有私募基的常規做法。大名鼎鼎的本杰明·格雷厄姆就曾按照這種分配方案經營過有限合伙公司。現在,奧本海默基金(Oppenheimer Fund)、股權基金(Equity Fund)以及利昂·艾倫基金(Leon B.Allen Fund)等共同基金的經理人都根據回報率來收取提成。當然,他們的所得可能比瓊斯要差遠了。哈布施曼基金也將采取這種分配方案。
鑒于瓊斯為有限責任合伙人所帶來的豐厚回報,他們似乎沒有理由抱怨高額的傭金。那些鼓舞人心又在業界名列前茅的回報率數據,實際上已經扣除了普通合伙人拿走的那部分提成。換句話說,有限責任合伙人所獲得的回報率數據遠未能真正體現出瓊斯的輝煌業績。顯然,與富達趨勢和德雷福斯相比,他的業績絕對算得上是碩果累累。
許多人由此會產生一些小疑問:這么多年過去了,應該有大批的投資者擠破頭地涌入瓊斯的合伙公司。不過,由于公司屬于私募,并未注冊,所以瓊斯每年只是吸收為數不多的幾位合伙人加入,而且常常是現任合伙人的親人或密友。
盡管如此,發展至今,合伙人的組成仍可謂形形色色。路易斯·史蒂文斯(Louis E.Stephens)大概是有限責任合伙人當中收益最高的一位。這位來自墨西哥城的商人,退休前,曾是大眾用品化學公司(General Products S.A.)的總經理。在1966財年年初,他向瓊斯旗下的一家合伙公司投入了226萬美元。由醫生改行做雕塑家的阿里·西奈可(A. Arlie Sinaiko)分走了另一塊大蛋糕,他以及其家族共向瓊斯投資了200萬美元,而整個投資組合如今增值了近一倍。理查德森家族的成員通過理查德森﹣梅里爾(Richardson-Merrell)的關系成了重要的合伙人,包括公司董事長史密斯·理查德森(Smith Richardson Jr.)。《列寧的一生》(The Life of Lenin)等書的作者路易斯·費希爾(Louis Fischer),還有享譽世界的橋牌大師薩繆爾·斯泰曼(Samuel Stayman),也都是瓊斯的合伙人。斯泰曼的財富積累主要來自羊毛生意。除了瓊斯以外,他還投資給了另外兩家著名的對沖基金公司,分別是城市聯合基金和費爾菲爾德基金。奧馬哈的巴菲特(此處少拼寫一個"i")合伙公司是一家具有私募性質的公司,它專精于長線投資,并且頗為成功。其資本額約為4 500萬美元,它也吸納了斯泰曼的部分投資。在對沖基金領域中,其他比較知名的人物還有洛伊劇院(Loew's Theatre)的董事長勞倫斯·蒂施(Laurence Tisch),凱勒伍德公司(Kellwood Company)的前董事長莫里斯·伯爾斯坦(Maurice Perlstein)。
到了1966年6月1日,瓊斯的有限責任合伙人的投資總額達到了4489.8萬美元。其中500萬美元來自10位普通合伙人的直系親屬。普通合伙人不僅同意將自己的投資一直保留在公司內,還增加了500萬美元的新投資。其中,瓊斯一個人就獨占了200萬美元。他的兩個兒子,同時也是有限責任合伙人,也共同投資了250萬美元。即便算上1966財年內已經獲得的收益,瓊斯一共也只管理著7000萬美元的資金。就算再加上借的錢,這個數字也不會大于一家中等規模的共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