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基金B的投資資金相對于基金A的規模來說很小(如基金A上億,而基金B小于百萬),那么基金B確實很可能跑贏基金A的
不會啊。 比如說A基金的規模是1億, B基金就是把A基金全部買斷,采用50:50的動態平衡策略,所以B基金的規模是2億。同理C基金的規模是4億。
悖論出在: 對于50:50的策略(即我說的f=0.5), 只有指數漲幅為0附近(偏差多少以內算附近,我也說不清楚),才會獲得優勢。
現在既然指數漲幅為0,A基金已經相對指數獲得了收益, 所以A的漲幅是大于0的, 那么B基金依然使用f=0.5的策略,并不能保證獲得優勢。 并且(我不會用數學方法證明,但直觀能感覺到)只要投資對象有一個確定的并且是顯著的漲幅,那么合理的f就是1(當然>1更好,確定的情況加杠桿肯定更好,這里暫不討論杠桿的問題),低于1的f都不會是最優。
最后結論就是, 如果預計的將來,指數漲幅為0, 那么取f=0.5能獲得優勢。 如果指數漲幅顯著大于0或顯著小于0, 那么f=0.5并不能獲得優勢。
把f換成0-1之間其它值,也只是適應的區間不同, 沒有任何一個值能在任何情況下獲得優勢。
扯那么多,我的結論就是,動態平衡同定投一樣,不是什么餡餅, 只不過是在指數某種走勢情況下會產生一定優勢而已。并不是一種產生普遍優勢的方法。 如果強烈看好未來行情,就取較大的f值, 如果強烈看空未來的行情,就取較小的f值。 這根本就是普通的倉位管理了,與動態平衡毛關系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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